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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遞件以前,必須在加拿大境內、三年工作滿一年;或相等工作時間的兼職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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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類別須符合加拿大職業分類 (NOC) 的工作經驗類型:
a) 技能類級別: 0 (管理層職位) Managerial Occupations
b) 技能類型: A (專業職位) Professional Occupations
c) 技能類型: B (技術職位) Technical Occupations and Skilled Trades -
有計畫選擇居住在加拿大境內 (除了魁北克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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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有合法有效的工作許可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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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語能力達到所指定的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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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犯罪紀錄
*申請人在被聘用期間,須注意保留工資底聯、考察表等證明;在聘用合同結束後,
向雇主索要工作紀錄 (ROE)、稅表 (T4)、及雇主信等,方便日後申請轉移民身分
聯邦經驗類移民
經驗類移民項目利於具有臨時工作簽證的申請人,及已取的文憑或學位的申請人獲得永久居民身分。項目申請人可通過該類專案計劃,快速申請移民來彌補加拿大各行各業的空缺、也更能在短期間內融入主流社會。
項目優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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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批時間短、申請簡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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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硬性規定工作及其專業的相關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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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有留學背景的申請人、語言要求較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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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持有海外臨時工簽者、沒有具體學歷要求
申請要求:
常見問題:
1) 聯邦經驗移民是否也採取評分制度標準?
不是,此項目經由移民局通過對申請人受教育情況、加國工作經驗、及語言考核等直接採用接受或是拒絕的方式審核,不採取打分制。
2) 我已經申請了聯邦技術移民項目,是否可以再申請聯邦經驗類移民?
不可以,如果您已經遞交了聯邦技術移民的申請,必須撤銷聯邦技術移民的申請才可以遞交聯邦經驗類移民申請。如果遞交的聯邦技術移民申請還未開始審核,可以與政府申請退費。
3) 我是個留學生,在遞交完CEC申請後、我是否可以辭職或離開加拿大?
對留學生申請該類移民來說,申請人只要在遞交申請前兩年累積了1,950小時的工作經驗要求,就可以辭職甚至短期離開加拿大。若申請人離開了加拿大,申請表則需要遞交到加拿大駐海外領事館。
4) 我在加拿大經營了一家店面已經超過2年的時間,我可以申請聯邦經驗類移民嗎?
不可以。申請人的職業必須是國家職業分類表 (NOC) 中的0、A、或B類。在餐廳或是超市等打工經驗是不被接受的,自僱工作也不符合工作經驗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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