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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家庭淨資產達 160萬加幣 (包括銀行存款、房地產、股票債卷、公司資產、生意投資或其他資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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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過去5年中擁有至少2年的企業經營/管理經驗
申請人只要符合以上條件便可申請;在被批准後,申請人將履行向聯邦政府認可的投資基金進行投資。
投資方式有兩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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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80萬加幣,期限為5年。投資期滿後收回投資本金,沒有利息、但也不須承擔可能的虧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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貸款性投資: 申請人支付22萬加幣、作為80萬加幣的5年利息。此款項不獲退還。
無論以上哪一種投資方式,申請人都已履行投資義務,為加拿大的經濟發展做出貢獻。移民登陸加拿大後,隨即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,享受與公民相等的醫療和教育福利待遇。
聯邦投資移民
投資移民為加拿大最歷史悠久的移民項目之一;通過移民申請人投資的方式、促進加拿大經濟的全面發展。項目申請要求條件寬鬆、審批速度快,適用於擁有高資產、成功經驗的商業人士。
項目優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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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學歷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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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英語能力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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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年齡限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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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產的來源可多樣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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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無風險投資,由加拿大政府擔保投資項目
申請條件
申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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