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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担保人
  1. 18岁以上;
  2. 身分为加拿大公民或加拿大永久居民;
  3. 以加拿大为居住地;
  4. 应有基本的经济能力;
  5. 承诺负责申请人(被担保人) 抵达加拿大後3年的基本生活开销
  6. 完成其他担保义务;
  7. 并无接受政府资助或救济
 
海外配偶申请人(被担保人): 
  1. 16岁以上;
  2. 通过身体检查;
  3. 无犯罪纪录;
  4. 并没有与第三者结婚;
  5. 提交證明与担保人的关係 (合照、电话单、旅遊證明等) 
 
*年龄超过16岁以上的配偶,在加拿大合法持有访问、学习、临时工作等身分者,都可以申请加拿大这一类的移民

配偶/夫妻团聚

 

夫妻团聚移民是加拿大家庭团聚最常见的移民项目,也称为婚姻移民/配偶移民。凡是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、或是已成为加拿大公民,年满18岁,以加拿大为居住地的,都可以申请其海外配偶移民加拿大。

 

 

 

项目优势

 

  • 无资产要求

  • 22岁以下子女可随行

  • 享受额外医疗服务

  • 对担保人的审核要求极为简单

 

 

 

 

申请资格 

在什麽情况下不合适以配偶团聚申请移民?

 

  1. 您的担保人获得加拿大永久居民短少於5年、且是以团聚项目申请赴加

  2. 在过去并无完成担保人的义务

  3. 有破产纪录、且仍未度过该期段

  4. 有过家庭暴力的纪录、包括任何对家庭成员所造成的伤害

  5. 仍有未付清的移民贷款纪录

 

在未婚/同居的情况下,可以担保申请人移民吗?

 

​可以的,只要您与海外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况

  1. 同居至少12个月,(短期的出差、探亲等可被纳入) 

  2. 證明您与您同居人有财产结合或是计划建立起家庭 (共同银行帐户、房产权、水电费等) 

  3. 證明外在政治或其他无可避免之因素、阻止同居的可能性。但担保人与申请人仍为伴侣并且在心灵层面上需要对方的存在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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