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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邀请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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邀请函 (註明邀请目的、联繫方式、被邀请人的资料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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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被邀请人的亲属关係公證书
被邀请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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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少6个月以上有效护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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良好健康状况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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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分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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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證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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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工作證明 (註明职位、公龄、出行原因、准假證明等,并有该公司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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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资产證明 (存摺、定期存款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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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證、汽车行驶證副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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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的来回机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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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4张 (3.5cm x 4.5cm)
探访签證是一种短期居留签證,通常逗留期限默认为6个月。如果探访者有意延长居住
时间,必须在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,以确保在加拿大境内合法停留。只要在签證
有效期限内提出申请,无论申请的时间有多长,探访者都是属於合法居留加拿大。
旅遊/探访签證
每年超过5百万人到访加拿大,其中包括遊客、学生、临时工作者等,享受著加拿大为他们提供的一切机会及设施。
根据加拿大法律,所有免签證国家的公民到访加拿大,逗留时间超过180天;或由需签證国的公民到访加拿大,两者都必须向加拿大驻海外签證中心、或领事馆申请办理探访签證。
探访签證、别名临时居留签證,可分为单次入境和多次入境。无论是单次或是多次,临时居留签證都只在一段特定时段内有效,而不可以在签證过期後继续使用。
在加拿大移民法中,不论您是公民、永久居民、学生或是临时工作者,都可以作为邀请人邀请父母、亲戚或朋友来加拿大短期探访。加拿大政府对探访签證没有严格性的资产要求,但若双方能提供充足的资金开支,则有利於签證成功。
申请探访签證所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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